北京孩子“石一枫时刻”的到来——谈《漂洋过海来送你》

时间:2024-07-25 10:25:26 编辑:f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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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石一枫的长篇小说《漂洋过海来送你》可称之为“新京派”小说的代表作。他在这部小说里发扬了1980年代王朔等人的京派小说对现实的批评精神,同时也展现了一幅生动的世界图景。小说采用探险小说的叙事手法,情节展开跌宕起伏。在小说语言上,注意对北京口语的运用,并且融合了富有时代色彩的词语,形成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在小说人物的塑造上,着力表现出了北京人的豁达与无奈却又不失深刻的现实的人生态度;而小说同时也通过人物命运的变迁折射出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历史的变化与世界的关联,构建了一幅宏大且生动的世界图景。

● 关键词

石一枫;新京派;时代精神;地方色彩

对我来说,读被人称为“新京派”作家石一枫的新长篇小说《漂洋过海来送你》(2022),就像是展开了一段似曾相识且亲切的旅程。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读过像石一枫这样的北京本地作家写的小说了,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我总会不时想起过去读老舍、徐星还有王朔等北京作家的小说中那种“北京感”,这种“北京感”,不仅是小说叙事和人物对话所使用的富有节奏感的“北京”的“方言”,还有小说里形形色色的只有“北京人”才有的各种“范”。而此前我对北京小说的记忆,还停留在1980-1990年代的“王朔时刻”,因此在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就像小说中借用李宗盛的这首1991年写成的《漂洋过海来看你》歌中所唱的感觉,我这个上海人也有一种“漂洋过海来看你”的感觉,只不过这个“你”是京派小说或者石一枫的小说而已。

沈从文当年在评价老舍的小说时,曾经指出其小说上的特点,那就是“集中了讽刺与诙谐”和“用北京风物作背景”而这也是从老舍开始的所谓“京派”小说的共同特点,时至今天,石一枫的小说同样也有着这样的特色。而除此之外,《漂洋过海来送你》这部小说的构思也非常精巧,犹如北京孩子的游戏“翻花绳”一样让人眼花缭乱却“万变不离其宗”。他以三个人拿错自己亲人和朋友的骨灰为主题,把“骨灰”作为类似希区柯克的“麦格芬”(MacGuffin),将其转化为叙事的动力,让小说的主人公那豆从寻找被人误拿的爷爷的骨灰入手,如同勇于探索的“寻宝奇兵”一般,让他通过寻找三个人彼此拿错的父辈、祖辈和朋友的骨灰的来历,从中国的北京漂洋过海到美国的芝加哥,一路探寻,直至找到爷爷和其他两个人的骨灰的归属,从而把他们一生所经历的历史“打捞”了出来。而那豆的这个不寻常的“寻找”之旅,也是一次探寻个人以及自己家庭历史的旅程,同时从中也展现了普通北京人乃至整个国人的人生态度和存在的状态,还有国家这半个世纪来所走过的坎坷而复杂的道路,让人不时产生共鸣。而且,这部小说的叙事巧妙,犹如一部探险小说,情节展开跌宕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悬念迭出,让人目不暇接。可以说,这是一部堪称精彩的“京派小说”,当然,也是一部精彩的当代小说。

小说首先是语言的艺术,作者叙事的腔调决定了小说的基调。而京派作家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小说里使用的“京腔”,那种总是带有讽刺和自嘲色彩的“贫嘴”或者“俏皮话”,从老舍到徐星,到王朔,无不如此,而这种被沈从文视为“讽刺与诙谐”的语言不仅表现在小说的叙事语言上,也表现在小说人物的对话等方面,也正是这种独特的“京腔”,使得京派小说具有一种浓烈的生活现场感和一种泼辣的气息。石一枫在小说里同样鲜明的表现出了这个特点,在小说中,他使用的主要是第三人称叙事,但因为他使用了大量的口语,犹如郭德纲的相声一样侃侃而谈,如同“说书人”讲评书般,既游刃有余又高潮迭起,生动活泼且有条不紊,故事也因此得以层层展开,情节也充满了吸引力。其次,就是表现在具体的“北京腔”的构成上,同为当代的北京作家,不像王朔在小说叙事语言里以北京话为基础,有意掺入当时流行的政治语言,石一枫在这部小说里对叙事语言的运用,除了基本的北京话外,还有意地糅合了我们当下这个时代的特殊的“时代性”,也就是新旧杂陈与中西交融的特点,当然也有政治口号和流行话语的植入,但是却并不是其主要的特色。而新旧杂陈这点最突出的表现则是在小说中对酱油厂退休工人爷爷那年枝的既“古”又“今”,既“雅”又“俗”的语言上。他不仅半开玩笑的叫孙子那豆上班告辞时对他说“跪安吧”,还对自己的死到底应该说“嗝儿了”还是“薨”了好进行斟酌,最后选择有爵位的大官死亡的术语“薨”了事。而这些似乎古雅的“切口”,却都是来自这些年来电视里满屏播放的宫斗剧熏陶。

这么说话也是爷爷的习惯。倒不是来源于祖上,而是来源于电视,但正是电视又让爷爷想起来爷爷的祖上。有那么两年,电视剧里演的尽是宫里的事儿,不是皇上就是太监,要不就是几个娘们儿斗心眼儿,互相打胎,噼里啪啦往下掉孩子。看了那些电视剧,爷爷的话风忽然就复古了,拿腔拿调了,进而又说起了自己这家人在过去也是有身份的。

这段不无讽刺腔调的描述充分展现了石一枫的那种“夹枪带棒”或“庄谐杂陈”的语言特色,同时,这种腔调也不由得让人想起前京派作家鲁迅对阿Q的刻画,当然,从这段作者对那豆爷爷那年枝的口头禅的来历的“戏说”中还可以看出其严肃的一面,犹如一个回音壁一样给予我们重新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的某种无法回避的“时代精神”。因为那年枝的这些“以古为新”的口头禅,不仅与其是满族人有关,与其父亲曾被光绪帝封为“巴图鲁”有关,也与我们时代弥漫的复古思潮有关,因为语言也是一个时代文化的晴雨表,从这种新旧杂陈之中,也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文化和意识的复归,而这在1980年代的王朔的小说语言里是没有的。而石一枫的小说里让爷爷等人使用这样的腔调,在给人幽默之感的同时,却也不无讽刺之意。但是,也许正因作者在自己钟爱的“北京腔”里揉进过多的时代内容和不同文化的成分,难免使得有的语言显得“文绉绉”或产生过多的“言外之意”,如那豆父亲那三刀骂改制酱油厂的姚厂长的儿子姚表舅是“甫志高”和“工贼”,这让缺乏或者不了解这两个名称及其所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人多少会感到费解。

其次,小说的不同的语言腔调后所折射出的是人物的不同的人生态度。在京腔京调里,既有着一种生活在北京才有的“过尽千帆皆不是”的从容安定的人生态度,也有着一种因为见多识广而宠辱不惊的自我释怀的精神,还有一种对于生活的游离感和做戏的自我意识。这种姿态,既表现在徐星的小说里渗透的人生的孤独感和伤感,也有王朔小说里所体现的北京人的纯情,尖刻和浑不吝,而在石一枫的这部小说里,最突出的就是主人公“北京孩子”那豆所表现出的那种单纯执着同时一切又都“心里有数”的性格特点。这个23岁的酒店服务生在爷爷去世后所表现出来的对爷爷的情感的固执,不仅让人感到他对爷爷的深情,也让人感受到他对人生所持的那种一往情深的态度,而随后他为了寻找爷爷的骨灰所表现出来的执着也让人感到他的单纯甚至执拗,也表现出他“脱俗”的一面,而他对自己小时候玩伴的阴晴的爱护更是可见其纯情,他到美国后甚至对阴晴留学后已经发生变化的人生观都抱着一种理解的态度,也让人感到他的宽厚。而且他处变不惊,有着这个时代的人们难得的一种沉稳和“见怪不怪”的平静态度。因此,他才毫不犹豫地漂洋过海来到芝加哥,去寻找早已来美国留学的阴晴,以最后解开爷爷的下落之谜。正因为这个性格特点,当他在芝加哥的街头漫步时,陡然产生了一种把芝城当北京的奇怪的感觉。

怎么就从北京来了这儿呢?他长了二十多年,可是连二环路都没怎么出过的呀。但也怪了,来了也不觉得生疏。这还真不是自作多情,从小到大,他早已跟着电视、电影乃至于电子游戏造访了无数遍“美国”。和那些光怪陆离,惊心动魄的“美国”相比,此刻这个美国既没有街头枪战更没有外星人入侵,那就没什么让人发怵的了。因此当那豆从防波堤上转身,穿过湖滨公路走向那片大学时,步态一如他晃悠在二环路里的胡同中那样轻松自如,透着不见外。

而从那豆对芝加哥的“如履平地”不仅可以看出他本人的那种浑不吝的不怕事的性格特点,也可看出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给人带来的更为开阔的眼界和更少隔阂的心灵。不过,也许石一枫对那豆这个“北京孩子”倾注了比小说里的人物所需要的更多的情感和爱意,所以有时不禁要从叙事人的角色中跳出,不时感慨“北京孩子”是“长不大”的孩子,或者不无遗憾地指出“可见北京孩子是比人家脑子简单”等,同时对那豆的所作所为进行发自内心的辩解或者赞美,这使得那豆这个人物在这种作者强烈且过剩的情感的驱使下显得有点忽冷忽热。他幼稚起来真让人以为是个世事不更的北京孩子,如他在爷爷去世后不仅在家里与前来急救爷爷的医生产生冲突,他在殡仪馆也一样撒泼耍赖,而不像是个23岁在宾馆从事服务工作的成年人,但当他似乎一夜之间成熟起来后却又让人觉得突然变成了玩世不恭的北京大爷,可以在芝加哥如入无人之境,所思所想却又超越了他的成长背景。这种性格的两极化难免让人觉得那豆这个人物有点游移不定。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者对那豆爷爷那年枝的描述却因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感和认同的差距而更为成功。作为老一辈北京人,那年枝只是个住在北京胡同里的普通人,但他却有着老北京人的那种豁达和宽容的精神,他的人生格言也充满了生活的智慧,这就是他给那豆留下深刻印象的两句话,“蒙着过,偷着乐”和“都明白,但都不说,都不说,但都明白”。其实,他的这种人生态度,也正是这百年多来历尽艰辛的国人的普通又普遍的人生态度,正因为这种现实的人生态度,使得那年枝不管经历了多少生活的变幻,都能以一种坦然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人生变故和生死大事。当然,这种态度也是普通人面对国家的沧桑巨变所不得不采取的无奈的态度,就如小说里那豆发现,爷爷之所以努力把自己安放在“清楚”和“糊涂”之间,既是因为“清楚”,意识到自己作为普通人的渺小,所以“乐于把生活托付给某种宏大的,全能的力量”,又因为“糊涂”,所以一旦确定了某种“托付关系”之后,也就听天由命了。其实,这也不仅仅是那年枝“活着”的态度,也是很多人之所以“活着”或是说服自己“活着”的理由。

再次,就是这部小说所表现出来的宏阔的气象让人赞叹。看得出,石一枫对此用心颇深,他试图通过对各种人物的不同经历有意的“外引内联”来让其与变动的历史关联起来。他在描述其纵向的命运并借此回顾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的同时,还想表现出一种横向的半个世纪来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图景,以从中表现出中国与世界的复杂关系对国人的影响,而这部小说也由此产生了一种气魄宏大的“全球化”的色彩。如那豆爷爷那年枝作为北新桥酱油厂的老工人,经历了这家企业解放后由一个咸菜作坊公私合营成为酱油厂,再到改革开放后引进日本技术摇身一变为“味之素”调料公司,最后又因经营不善而改制,可以说折射出了国家这些年来所走过的道路对普通人的影响。而这些影响虽然有好有坏,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更多的却是在大时代的变动之下的无奈和被动的命运。作者借那豆之口评价那年枝的人生观的背后的奥秘就是因为爷爷意识到了这种宏大力量的无可奈何,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所以才“揣着清楚装糊涂”或“揣着糊涂装清楚”,活在“清楚”和“糊涂”之间,其实这又何尝不是经历了这些大时代的大家的命运呢。而拿错骨灰的建筑工人何大梁的工作经历,则又让人真切地感受到改革开放后中国人又向世界走了多远。随着中国建筑公司开始走向海外去开拓事业,何大梁这样的建筑工人同样历尽艰辛,他们从埃及到非洲内陆,到东南亚,到中亚的斯坦国家,到阿尔巴尼亚一路修桥筑路,他们虽然是农民工,护照却盖满了很多国家的章,其中虽然有着谋生的欢欣,但同样有着伤痛甚至死亡,这也说明了国人走出国门融入世界的不易。而另一个拿错骨灰的“北京孩子”黄耶鲁的奶奶当年则是抗美援朝的军医,但是其儿子和孙子却带着她的骨灰移民到了美国,这当然是对半个多世纪以来中美关系的戏剧化的描述,从抗美援朝时的中美对抗到如今的国人到美国的来去自如,也折射出了这种巨变对于普通人的生活的影响。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物身上的历史积淀作为基础,使得这部小说产生了一种厚重感,而没有流于北京人的当下生活的琐碎而肤浅的描述。此外作者还设置了更多的“草蛇灰线”将中国和世界努力贯穿起来,如那豆的爷爷之所以给他父亲取了个“那三刀”的外号,就是因为当年为了援助社会主义兄弟国家阿尔巴尼亚,酱油厂把用来做酱油的原料黄豆调拨了出去,工厂停工,那豆父亲连黄豆也吃不上,不停抱怨,那豆爷爷嫌他每天叨叨咕咕的烦,就给他取了这个外号,而与之相映成趣的是,那豆爷爷为了弥补儿子没有吃到黄豆的遗憾,后来在那豆出生后经常给他吃炒黄豆,而那豆又因为屡屡吃得太多而晚上腹鸣不已,爷爷又给他取了个“豆儿”的外号,所以,他们两人的名字都与阿尔巴尼亚有关,而且,作者还有意让建筑工人何大梁把爷爷的骨灰带到了阿尔巴尼亚,由此巧妙地把历史的变化串联了起来。但是,也因为这种宏大的叙事牵扯线索过多,过去今天,北京上海,东北西南,非洲美洲,似乎都在一个无所不在的网络之中相互作用,而作者似乎也很想借此来“一书打尽”,难免也让人有头绪纷繁关联过多,以及言不尽意甚至意犹未尽之感。

茅盾曾经谈到理想的小说不仅要争取写出“时代精神”,抓住一个时代的“色彩”或者“空气”,比如大家共通的“思想”“气概”和“风俗习惯”等,同时也要力求写出其“地方色彩”,也即这个地方的“自然背景与社会背景的错综相”,或者特殊的“色”和“味”。可以看出,石一枫这部小说一直在努力抓住“时代精神”,对生活在当下这个时代的“北京人”的“思想”“气概”都作了生动的表现,并且通过那豆爷爷那年枝的葬礼对本地的“风俗习惯”也予以“客观”的“还原”,尤其是对那豆和家人赶赴殡仪馆为爷爷送葬时的哀悼过程的全息建构,几乎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其中,特别是对爷爷在1960年代饥馑时期用黄豆救助过的亲戚矮胖老头“闹丧”的描写,就让人对北京的“风俗习惯”有所了解。但或许是由于石一枫在这部小说里所重点着眼的是对“全球化”的世界图景进行描述和建构,对人物主要活动的地方北京这座城市的描绘却多少产生了“灯下黑”的现象,使得这部小说对“北京风物”的刻画稍显不足,特别是让我这样的对“帝都”风景变幻一直好奇不已的“外省人”感到遗憾,而老舍笔下的“老北京”,王朔文字里的“新北京”都给人一种深刻的时代变迁的印象。当然,小说里也不是没有对北京特有的地方色彩的“色”和“味”的“错综相”的描绘,比如作者在点出那豆上班的酒店时,就予以十分精简却有内涵丰富笔墨将其勾画出来:

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窗口企业,酒店伫立在长安街边,外表十分恢宏,而其内部又分为两个风格:一栋楼是仿苏建筑,当你苏联人援建的,另一栋楼是敦敦实实的大方块儿却扣了一顶琉璃瓦的绿帽子,这就属于近些年的审美习惯了。

只是相对而言,石一枫的这部小说里这样生动的富于地方色彩的风景的建构稍微少了些。也许,这也与北京这么多年来迅速的“国际化”而失去其自身的特色有关。而这也不仅是北京作家在面对自己所生活的城市时面临的境遇,也是其他地方作家面临的困境。或许,地方色彩在现实中的消失是在小说中消失的真正的原因,可正因此,可能小说里多少保留些地方色彩会变得更加有意义。不过,这也只是我个人的“趣味”或者对于“地方色彩”的偏爱。对于没有这种癖好的读者,这部小说还是可以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京味”。

但是,和别的具有地方色彩的小说相比,比如似乎更具现代和都市精神的“海派小说”相比,京派小说与其最大的不同却并不是讲北京话说北京人,尽管从老舍到王朔,京派小说一直与京腔京调有关,与别具一格的“北京人”有关,但最主要的还是其一直以特有的对现实生活的毫不回避的深刻的讽刺性有关。而当代的京派小说,自1990年代的“王朔时刻”的高光之后,似乎并无其他北京本土的作家继承了这种内在的精神,近年来,身为北京人的石一枫在这部小说里除了讲一口京腔写一群北京人,还表现出来那种一以贯之的淋漓尽致的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和讽刺性的特点,因此,或许也可以说,现在的京派小说迎来了另一个有意思的“石一枫时刻”。

记得有人说过:“你可能知道你不知道的,但你却不知道你知道的。”也许,作为这部小说的作者的石一枫也知道他不知道的,可能不知道自己所知道的,而我的这个读后感,谈到的可能是他不知道自己知道的东西吧。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原载《当代文坛》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