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人在日常生活中大都不会去主动思考死亡,它像空气一样须臾相随,却又仿若并不存在。只有少数格外敏感的思想者,在坚持向我们提示它的存在——因为它就在某段距离外等着每个生命个体。加缪说过“唯一重要的哲学问题,就是自杀”,大江健三郎在《我们的时代》里有过更直白的表述。如果说,“自杀”通常伴随惨烈、血腥和义无反顾的决绝,容易让人感受到冰凉或寒冷的话,陈永和在长篇小说《归去来兮》(见《收获》长篇2024夏卷)里讨论的“安乐死”,同样作为一种源于自我意志的了断,则显得相对温和,或许也拥有相对容易让常人接受的现实考量和宽泛的哲学意味。在我对中文(含海外华文)小说的阅读经验中,《归去来兮》第一次以长篇幅写作诱使读者对后一种源于自我意志的“了断”进行思考。同时,在对陈永和小说关注多年后,我也借这部作品一下子抓住了贯穿于她的写作的人文内核和一种高度的自觉,那就是她对人的来处和去处(生命和死亡)的持续思考和追问,而且在不同文本中,体现出了某种“大方向”的一致。
一
《归去来兮》多少借用了侦破小说叙事模型,作者全力以赴,围绕若干个老年人和年轻绝症患者的死亡或失踪展开叙事,故事密集,人物关系较为错综。小说中林律师(借助刑警帮助)被作者塑造成一位“破案者”,由他的“侦破”行为和人脉关系,引出众多人物和他们的故事。正是通过林律师的行动路线,读者接触到了现实当中活生生的“安乐死”案例:
主要人物A,90岁,致86岁老人死亡的“凶手”,10年前即主动住进首长女儿陈绍兴创办的杯心老人院,希望在此“修生”度过余年,适时“安乐死”。他这一自愿主动选择,是因为亲眼目睹过首长和自己妻子在漫长死亡过程中经受的痛苦,及对医疗资源不必要的耗费。入老人院后,A主动帮助他人“安乐死”。
86岁老人,“凶杀案”中表面受害人,身患重症,入住老人院自愿接受“安乐死”,因服用药丸效力不足不能尽快死亡,由A帮忙以枕头捂口鼻致死。
何老师,重症患者,因不愿对女儿恋爱和今后人生造成拖累,选择“失踪”并跟随A到老人院,接受“安乐死”。
黄医生,年轻绝症患者,因不愿让家中父母知道后伤心,选择失踪并进入老人院寻求“安乐死”。
陈绍兴,首长女儿,林律师的中学同窗和初恋对象,因在海外生活接受“安乐死”理念,回国创办杯心老人院帮助重病患者实施“安乐死”;既是“安乐死”的倡导人,也是身体力行者,为了帮助“杀人”后的A完成“安乐死”,她和A女儿对躺在医院的A的病体展开争夺并最终如愿。60余岁的她在帮助他人安乐死时,不堪自身重病折磨,最后在林律师帮助下完成自己的“安乐死”。
……
以长篇小说篇幅看,《归去来兮》不算太长,就我的阅读感觉,如果作品只呈现上述现实“死亡叙事”,那么无论就叙事本身还是对事实进行讨论层面来看,都会显得不足,同时容易给读者造成阅读的疲累。案例密集就事论事,易使文本空间显得逼仄。好的是,《归去来兮》在现实“安乐死”之外,多次引入了古老族群传统生存/死亡方式(如生前适时停止进食,死后停厝的习惯做法),并引入世界范围(如荷兰、美国)同类案例和社会学经典文本(如印度《摩奴法典》,弗兰克医生《活出生命的意义》),借此扩展了小说的叙事时空和内在容量,拉开了思考讨论的话题背景,也拓宽了读者审视死亡时拥有的视域和思域。
二
《归去来兮》全篇叙事当中充满了强烈的撕裂和对峙,为整部小说增加了张力,也为读者的阅读增加了紧张感,以及出于理性和感性选择的从容考量。
首先,对于安乐死,现代人抱有不同的态度和倾向。安乐死是件非常私人性的事,是个体生命进行到某个情非得已阶段,对生命存续的主观自我选择。在我们的常识中,如果是一只动物(像猫科动物常做的那样),事情会相对简单得多,它会在察觉到自己生命将尽时,提前躲开人类、同类和其他动物,独自寻找一个地方自然死去。但人是社会性动物,在家庭和社会当中,一个人的死变成了不是一个人的事,并因此变得非常复杂。当事人希望安乐死,以死亡结束生命痛苦,家人和其他有情感关联者不希望他(她)死。死亡面前,当事人可能更多出于理性考虑,家人等则常常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其次,同一个人,在不同时空条件及不同情景下,对安乐死的态度也会发生变化。《归去来兮》中林律师对待安乐死前后不同的态度——由排斥到理解,由暧昧不清首鼠两端到最终帮助陈绍兴死亡——即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这种撕裂和对峙中,也可以看到作者本人的自我,写作中的陈永和分明把自己的情感和思维同时投射到了陈绍兴和A女儿两个看似矛盾的人物身上。作品人物的撕裂对峙,也是作者本人的撕裂对峙。
陈绍兴是“安乐死”的坚决主张者,其父亲(小说中“首长”)痛苦的病亡过程,加上长年游历海外的深广阅历,促使她在情感和物质两个向度都进行了足够清醒和足够理智的“计算”,她深知“安乐死”能结束或缩短痛苦,能节约医疗成本和更多社会成本,能避免一个家庭经济拮据和家人生活难以为继,对生者死者,对全社会,“安乐死”都不失为一种大爱。A女儿(抱同样态度的还有何丹等为数众多的人)则认为让家人“安乐死”不符合自己和其他家人情感诉求,违背人伦常情,大逆不道;并认为自己的主张不限于家人亲情需要,也是父亲(安乐死当事人)的“需要”。
阅读中不难发现,在通过长篇幅的叙事和人物之间对话讨论之后,作者也无意并无法给出一个终极结论,无法在是与否之间拿出个确定的答案。正如作者借辛波斯卡所言——“万物静默如谜”。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透过作者叙事,透过文中这些撕裂和对峙,读者会得到一个提醒:需要慎重对待“安乐死”这一并不轻松的话题。亲情难以割舍,生命非同儿戏。
三
日本有个传说,讲到古代日本人一个传统:老人一到60岁,就会被子孙背到深山老林“等死”。其实,类似的传说中国也有,而且在韩国、越南等地也存在,但在各国正式的历史文献中都并无记载。这种民间叙事反映了在生存资料不易获取,物质条件比较匮乏的年代,人们对生存成本和生存机会的算计,让老人“等死”成为解决后代生活困境的一种手段。它缺乏现代人主张“安乐死”在生命将逝面前呈现出的心态上的从容和哲学意义上的达观,更让人难以接受。
在情理上,更容易被接受的是中国历代智者面对生命存在和消失时的宇宙观和达观思想。我想,陈永和在《归去来兮》以及在她其他小说中着墨于“死亡叙事”,进行生命思考时,前人有过的思考,应该是她离不开的传统资源:
有文字记录的思考始于孔子,“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逝者”既指水,指时光,也指生命,从中可以看出一位思想者目睹荡荡逝水听从天命的姿态。唐人张若虚在《春江花月夜》中表达得也很客观从容,“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到了宋代的苏轼,他在前人思考基础上写出《赤壁赋》,关注的依然是天地宇宙之大和生命之小,在大与小的对比中,为个体生命定位,开始透出一股终极关怀的意味。
某种意义上,古今中外所有在文学作品里讨论天地、生死的作家,都首先是一个思想者。在我看来,陈永和在写作下面所列她的一系列小说时,正带着这样一种思想者身份。与前面那些思想者只思考而并无具体解决方案不同,她不仅在哲学层面进行着思考,也尝试在作品中探寻解决方案。
读《归去来兮》,很容易让我联想到此前读过的她的《黄玫瑰陷阱》《困境》《和妹妹最后的日子》《光禄坊三号》,乃至最早发表在《收获》杂志的《一九七九年纪事》。
《黄玫瑰陷阱》讲述了一个爱与死、美与死交织的生命过程:少年对美和艺术的偏执追求,母亲对儿子畸形的爱,让身有异秉的天才少年一步步走向了死亡。《和妹妹最后的日子》以近于日本“私小说”的内心独白,剖析了自己(姐姐)和家人围绕着临终的妹妹怀揣的细腻亲情,感慨妹妹替自己度过了另一种不同的人生。《光䘵坊三号》借助于一个亡者的三份遗嘱(表面看像是一个临终游戏),让几个与之有着亲密关系的未亡人,体会到活在世上生命之间相互关联的价值。作品最后又以灵异方式,为主人公到底有没有死亡,是否是死后重生……留下了悬念。
文本细读下不难发现,上述小说中的“死亡叙事”都是作者有意为之,其中的人文关怀,包含着作者强烈的自觉意识。
对比起来,《一九七九年纪事》在“死亡叙事”上似是一个例外,全篇并未刻意渲染某一人物的生命消失。但我在读完《归去来兮》后重读陈永和早前这个长篇时,发现她对第一叙事人身份的设置别有用意,他居然是一个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这决不会是作者随意设置,它是死亡的一个替代符号,似乎暗示小说中所有出场的人物最终都会有的归宿——他们受过时代伤害,或给别人施予过伤害,每个人的爱恨恩怨,最后都会被死亡(火葬场)终结。
重读陈永和作品我也发现,她写于几年前的短篇小说《困境》,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作长篇小说《归去来兮》的一次小规模试笔。它讲述的也是一个“死亡故事”:一位退休多年的老者,到同样退休在家的老同事那里串门,发现对方因患老年重症生命垂危,出于常情,他热情施救,叫救护车,通知亲属,送进医院后不断探视陪护,并为两人以前身份和人生际遇的悬殊暗中找到一种平衡。但因对方入院后一直处于植物状态,为亲属后续陪护带来诸多难题和麻烦。他日渐发现,每个来医院的患者亲属都没有好脸色,原因是所有的困境和难题,都是他当初“热心相救”造成的……对于濒死的生命要不要人为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是否需要以医疗手段阻止自然进程?该短篇已经给出不少的提示。
因篇幅所限,本文不再将陈永和大量涉及生死思考的作品一一进行介绍和剖析,但从上文几个作品概要已可看出,陈永和在《归去来兮》里围绕人的生死存亡进行的思考和探寻,并不是作家偶然为之的文字行为。完全可以认为,生命关怀,是多年来贯穿她几乎全部写作实践的人文内核。同时,这一人文内核也伴随着陈永和小说创作中的一个自觉意识。
如前所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众多杰出的思想者对于天地宇宙,生命和死亡,不乏形而上的思考,也不乏文学意义上的表达。而形而下的探寻和追问,相对来说则非常少。在“安乐死”这样的话题上,即便当下,则仍几乎是个讨论的禁区,至少,还尚未成为被主流语境充分包容的话题。“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篇》),其中讲到“死”,并不单指泛神崇拜中的鬼神,也包含了中国人面对具体如何安排死亡的态度:三缄其口。
“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进一步考察,对于死亡,对于安乐死,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并不存在太多人文关怀,更无具体的操作指南,而个体的死亡,又包含在人类存亡之中。怎样面对死,如何从容安排死亡,我们大多数人考虑得还很不够。能谈得上的经验是目睹身边人在痛苦折磨中经历漫长的死亡过程,生不如死;或者听闻某某人在猝不及防中孤独死去。小说《归去来兮》的文学表达,涵盖了哲学、人类学、法学、医学、伦理学等多个学科向度,也把法意与道德、理性与感性,思与行的矛盾纠葛摆到我们面前。若把“安乐死”作为一种生命文化来对待,不防把《归去来兮》看作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国人当下生存文化的补充,它促使人们思考新的东西。或许,这样的“补充”会日愈显得重要和必要。
从世界范围看,“安乐死”出现时间尚短,接受和实施“安乐死”的国家和地区仍很有限。动笔写这篇文章前,我看到一则报道:加拿大某位医护人员建议病人“安乐死”,遇到病人强烈反对,并受到社会舆论严厉谴责。但既然人类已迈出选择“安乐死”这一步,有关死亡文化的这一新文明,便有了生长的可能。
读完《归去来兮》,有机会又读陈永和的创作谈,可以比较清晰地发现,陈永和本着自己家人的经历,倾向于人的自然死亡,像她作品里的一个说法:把一切交给“天”。但在小说中,她并不把自己的任何倾向强加于人。
“死生亦大矣”——正因其大,不容轻下结论。《归去来兮》从某种意义上已经告诉读者,关注并探讨“安乐死”,至少目前来看,无法找到终极答案,尤其没有可以让所有人满意的答案。每个读到这个作品的人,都得和作者一道,面对这一理智和情感,法律和人伦,思和行的困境……或许这正是《归去来兮》提供给读者的最有意味的阅读价值。